中国政法大学-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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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关于固定资产管理常见问题答疑(持续更新)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15日    点击数:次

Q: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如何归口?
A:涉及信息化建设(软硬件)的归口网信办管理,涉及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的归口教务处管理,其他固定资产购置的归口资产管理处管理。

Q:单价500元的置物架需不需要上资产?
A:批量金额不足10万元的前提下,置物架不属于“通用办公设备家具”,且单价不足1000元,不用上资产。


Q:使用横纵向课题购买2万元图书是否要上资产?

A:批量金额不足10万元的前提下,使用科研经费购置图书的不用上资产。


Q:上门回收报废资产是否能够进行设备拆卸?

A:目前,上门回收报废资产仅限搬运服务,不包含设备拆卸。教室多媒体讲台、灯光音响、体育器材等需要使用单位自行安排提前拆卸,特殊情况的沟通后另行安排。

Q:人员离职需要来资产处办什么手续?
A:查询是否已腾退学校周转房,名下是否仍有占有使用的资产(通过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可查询名下资产),两者均没有的情况下即可办理手续。


Q:哪些情况下新增、调整预算只向资产管理处申报?哪些需要向财务处申报?

A:(1)新增预算---经费账号“6”和“03”开头的发展、奖励、办班、代管转入、捐赠、教育部来款、教务处产学研项目等,可以根据办学需求向资产管理处申请新增资产配置预算。

(2)调整预算---在不超出原有项目预算总和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办学需求向资产管理处申请调整部分品类的数量和单价。

以上事项涉及通用办公设备家具必须执行相关配置标准,包括人资配比、单价上限等。

(3)计划使用除“6”和“03”以外数字开头的经费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的,应直接向财务处提出申请。


Q:常听说资产管理处能用“一般设备费”给单位配置家具设备,那些单位何种情况下能申请使用该经费?

A:资产管理处专管的“一般设备费”,服务对象为校部机关,使用方向为购置通用办公设备家具及常用办公设备。

(1)校部机关名录可通过中国政法大学官网---党政机关栏目快速查看,网页链接:http://www.cupl.edu.cn/dzjg1.htm。

(2)使用方向主要用于购置通用办公设备家具,详见Q2。

(3)申报单位需自行办理采购、合同送审、资产登记等业务,最终将申购表连同票据、合同等材料交至资产管理处统一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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