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经营性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资产管理处协同保卫处于2021年4月21日在我校昌平校区军都服务楼西侧开展了消防演习,参加演习的人员包括资产管理处、保卫处及经营性场所的工作人员。此次演习的主要内容是宣传消防安全常识,讲解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使用消防器材对模拟火情进行实际操作演练。
首先,资产管理处梁先伟老师指出,所有经营性场所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国政法大学商业网点管理办法》及《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规定,从思想上把消防安全意识放在第一位,落实好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具备基本的消防常识和消防技能,做好消防检查工作,将消防演习常态化,每学期组织一次。

随后,保卫处韩威老师结合了一些火灾案例,向大家宣传了火灾的严重性,讲解了消防的基本常识和和注意事项,示范了灭火器的使用方法,针对经营性场所的消防管理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及建议。

最后,保卫处在现场利用道具模拟了火情,并组织经营性场所工作人员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依次有序开展练习,使用灭火器扑灭了模拟火情。

通过此次消防演习,经营性场所工作人员进一步提升了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识,学习了消防安全方面的知识,学会了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圆满完成了消防演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