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管理科是专门负责学校土地和房产管理的职能科室。主要负责教学、科研、行政办公、生活服务用房和土地的管理,建立职工住房资料数据库等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认真学习国家和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政策,建立健全学校公用房屋和土地管理制度。
2、负责制定学校土地、房屋使用、管理规划;合理利用学校房屋土地资源,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3、统一合理配置、调整、管理学校教学、科研、学生、行政办公、生活服务用房和土地。
4、负责学校土地、房屋数据统计工作。
5、负责接待职工来访、用印及职工配偶单位调查等服务工作。
6、负责学校平房及危旧房的管理工作。
7、负责学校周转房安排和管理工作。
8、负责学校出租房屋的管理工作。
9、负责协调政府有关房屋、土地部门,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布置的有关工作。
10、配合相关部门,协助完成房屋修缮相关工作。
11、建立学校住房档案和职工住房档案数据库,实现动态化管理。
12、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