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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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关于进一步优化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账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07日    点击数:次

各学院、处、部、中心: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遵循“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设置“校级(一级)、使用单位(二级)、科室等(三级)”三个账户管理层级。为了规范和加强学校固定资产配置与存量管理,需进一步优化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账户,通知内容如下:

一、工作内容

使用单位可按照经费性质、特定用途等向资产管理处申请建立三级账户,管理范畴包括但不限于:

1.专门管理科研课题购置固定资产,以横纵向科研经费为主(资产管理处统一预设,6月11日前完成);

2.专门管理学院实验室配置的固定资产;

3.专门管理校级会议室、报告厅、礼堂、公共区域配置的固定资产;

4.专门管理周转房、人才公寓配置的固定资产;

5.专门管理机房、锅炉房、变电间配置的固定资产。

二、工作步骤

使用单位自拟账户名称(简短清晰)和密码,报资产管理处新建三级账户,资产管理处于1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使用单位拟将现有部分固定资产划转至新建账户的,应提供详尽的清单报资产管理处审核,必要时提供财务凭证等证明材料。资产管理处核实无误后进行划转。

三、联系方式

戴老师、张老师,58909176。

 

 

                                                                                               资产管理处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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