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处、部、室、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与规范固定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处重新调整家具类固定资产登记入账标准,具体内容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适用所有经费的通用规定
家具类固定资产登记入账金额标准直接执行《中国政法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单位价值在1000元(含)以上的家具作为固定资产登记入账。
单位价值不足1000元但批量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上的家具属于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登记入账。
二、适用非科研项目的补充规定
除个人科研项目外,凡购置《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表》(详见附件1)内的家具,不论金额大小均作为固定资产登记入账。
三、生效时间
本通知所列事项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四、咨询电话
任珺:58909176。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表
2.家具登记入账新旧制度对比
3.家具登记入账流程图
资产管理处 财务处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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