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公有房办事指南
一、 公有房日常管理
公有房是指产权属于学校的一切房产及其附属建筑物。资产管理处是负责公有房管理的职能部门,对全校公有房进行管理。
因人员变动、机构增设等原因需要增加公有房面积的,由用房单位提出申请,经资产管理处核定后报主管校长审批。
二、公有房申请流程
1.申请单位填写《中国政法大学办公用房申请表》(附件1),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到房地产管理科(昌平校区:办公楼B219);
2.资产管理处按照《中国政法大学公有房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国政法大学行政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根据申请单位实际情况核定公有房面积;
3.资产管理处将核定结果报主管校长审批;
4.主管校长审批后,资产管理处与申请单位签订“公有房使用协议”。
三、公有房续签流程
1.公有房有关使用协议到期后,使用单位如需继续使用该公有房,必须重新提交公有房申请表;
2.资产管理处按使用单位实际情况核定公有房面积;
3.资产管理处审批通过后,通知该公有房使用单位续签公有房使用协议。如审批不通过,使用单位需腾空该公有房,办理退房手续。
四、公有房调房流程
(一)不涉及外单位的调房
1.申请单位填写《中国政法大学办公用房调换申请表》(附件2),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到房地产管理科;
2.资产管理处审批申请单位的调房申请;
3.资产管理处审批通过后,通知申请单位至资产管理处签订使用协议。
(二)涉及外单位的调房
1.申请单位填写《中国政法大学办公用房互换申请表》(附件3),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交由互换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到房地产管理科;
3.资产管理处审批申请单位的互换申请;
4.资产管理处审批通过后,通知申请单位和互换单位至资产管理处签订使用协议。
五、公有房退房流程
公有房调整或有关使用协议到期,使用单位应主动腾空公有房并办理退房手续。
1.使用单位填写《中国政法大学办公用房退房登记表》(附件4),并按规定将留在公有房内的家具及设备办理资产调拨的相关手续;
2.使用单位腾空房屋将房屋钥匙、《退房登记表》(附件4)及资产调拨单交至房地产管理科;
3.房地产管理科验收房屋合格后,收回相关用房。
六、公有房报修流程
1.使用单位自行联系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报修公有房需维修问题,报修电话58909345;
七、房地产管理科办公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1.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
周一至周四下午2:00-5:00
周五下午2:00-4:30
2. 办公地点
资产管理处房地产管理科(昌平校区办公楼B219房间)
3. 联系电话
58909173 徐老师
附件:1. 《中国政法大学办公用房申请表》
2. 《中国政法大学办公用房调换申请表》
3. 《中国政法大学办公用房互换申请表》
4. 《中国政法大学办公用房退房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