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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教职工转租、转借周转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30日    点击数:次

各位租用学校周转房的教职工:

    近期不断有教职工反映有部分租用我校周转房的教职工将住房高价转租给学生和校外社会人员或转借给他人使用。这种转租、转借行为给校园安全带来了巨大的隐患,严重违反了学校租用周转房的有关规定,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由于学校周转房房源极为紧张,为了维护校园的和谐稳定,杜绝周转房转租、转借的行为,学校再次强调禁止教职工转租、转借周转房。资产管理处将严厉查处,凡查实周转房非本人使用的,将强制收回周转房,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请租用周转房的教职工严格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不得将周转房转租、转借。

    特此通知。

         

 

                                资产管理处

                               201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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