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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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次重申严格遵守设备购置程序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09日    点击数:次

 

各院、部、处、室、所、中心:

    随着近期学校办公用房调整和学院路校区综合科研楼的投入使用,在各单位设备购置的过程中,大多数单位都能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申购设备,但有些单位在明知学校设备申购规定的情况下仍私自购买设备,甚至有拿假发票前来入账的现象。资产管理处再次重申:各单位在设备购置时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定,按学校规定的程序申购,否则资产管理处一律不予办理入账手续,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各单位自负。

    特此公告。

 

 

   

                                  资产管理处

                                 201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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