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事处《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度科级领导岗位(调整)聘任的通知》(校人字〔2016〕20号)的要求,我处现将2016年岗位(调整)聘任情况公示如下:
一、科级领导岗位(调整)聘任情况
副科级领导岗位1个:房地产管理科副科长。
二、房地产管理科副科长任职条件
1.系统地了解国家土地、建筑物、住房改革方面的政策、法律和法规;
2.具有较强的业务知识和管理能力,具有较高的信息化管理水平;
3. 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善于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
4. 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廉洁奉公、为人正派,敢于坚持原则,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
6. 符合《中国政法大学科级领导岗位聘任办法》(法大发[2010]2号)的科级领导岗位聘任要求。
资产管理处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