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事处《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度科级领导岗位(调整)聘任的通知》(校人字〔2017〕17号)的要求,资产管理处现将2017年科级岗位聘任情况说明如下:
岗位名称 |
岗位任务 |
聘任条件 |
聘任人数 |
设备管理科科长 |
1.一般设备经费管理,使用一般设备费购置设备的预算计划审批; 2.仪器设备固定资产的建账登记,定期与财务对账; 3.仪器设备固定资产的信息统计、清查盘点与资产核实; 4.仪器设备固定资产的处置管理(报废、调拨、捐赠等)及报备报批手续; 5.汇总上级部门的有关设备固定资产台账报表。 |
1.系统掌握国家仪器设备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具有较强的业务知识和管理能力,较高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具有相应工作经历; 3.服务意识强,廉洁奉公、为人正派,坚持原则,工作务实; 4.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5.符合《中国政法大学科级领导岗位聘任办法》(法大发[2010]2号)的科级领导岗位聘任要求。 |
1人 |
公示期间:11月1日—11月14日,联系电话58909172
资产管理处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