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所、中心: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教育部关于办公用房使用管理的规定,以及2019年教育部巡视组针对学校办公用房提出的巡视整改要求,为巩固办公用房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办公用房管理,确保办公用房使用的安全、合规、高效,学校组织开展2019年办公用房专项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各单位依据《中国政法大学公有房管理办法》与《中国政法大学行政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本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加强本单位办公用房的使用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使用办公用房,不得超标准使用。各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发生变更需及时到资产管理处备案。
2. 资产管理处于11月25日前逐一将《中国政法大学办公用房使用责任书》及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表下发至各单位。
3. 各单位收到后根据资产管理处下发的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表核实本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如有与下发的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表不相符的,请各单位于纸质版表中修改。
4. 各单位对本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核查完毕后,务必于2019年12月2日前将签订完成的《中国政法大学办公用房使用责任书》及修改后的《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表》(均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返回资产管理处。
5. 资产管理处对各单位返回的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核实后开展现场复查。
联系人:梁天晓
联系电话:58909170
特此通知。
资产管理处
2019年11月20日